普府函〔2022〕24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2021年度火灾高风险区域南径镇整治验收结果并予以摘牌的批复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提请市人民政府评定2021年度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验收结果的请示》(普消安委办〔2022〕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办提交的2021年度火灾高风险区域南径镇整治验收结果,并对南径镇予以摘牌。
二、你办要继续跟踪,加强监督管理,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指导南径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