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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文化馆 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19 16:14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府办函〔2020〕16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文化馆

  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普侨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普宁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普宁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根据《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文公〔2017〕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创新机制、统筹发展、提高效能、促进均等”为原则,构建具有普宁特色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二)主要目标。

以市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分馆和服务点主要依托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具备条件的文化场所设立,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实现标识统一化、设施标准化、资源共享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体系化,使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更加丰富、便捷。到2020年上半年,完成第一批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在完成第一批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经验成效和不足,按照上级的下一步工作部署,推进其他乡镇街道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和基层服务点的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

      根据《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的通知》(粤文公〔2018〕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详见附件1、2),明确组织保障、服务基础、资源调配、人员队伍、服务规范和考评管理等指标以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保障机制。

  (二)制定绩效考评办法。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负责制定绩效考评办法,对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主要采取自查自评、实地考察、台账审核、公众测评、听取汇报等方式,并积极推动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预算安排、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挂钩。总分馆体系内建立总馆、分馆、服务点逐级考评机制,并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三)强化文化队伍建设。

      文化馆、图书馆总馆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总分馆运营和服务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应分别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由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站长兼任文化馆和图书馆分馆馆长;在保证馆、站、点人员编制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采取“下派上挂,专兼结合”的方式,由总馆委派1名业务骨干兼任分馆副馆长,指导分馆业务管理和服务开展;服务点业务指导员由分馆指派,指导服务点业务管理和服务开展。服务点承担综合文化、文体进村(社区)等工作职责,服务点主任由村(社区)两委干部兼任,至少配备文体协管员或文体工作人员1名。鼓励总分馆通过政府购买或委托管理等形式,创新管理模式,引进业务骨干,充实人员队伍。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将文化服务机构所需的文化运行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文化运行经费应包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文化设施设备维护和设备购置经费、文化活动经费、培训费以及提供公益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所需的其它经费等。参照2019年资金安排情况,市财政根据我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我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活动经费。总馆、分馆、服务点各级要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文化运行经费。

  (五)确保体系化运行。

      文化馆、图书馆总馆要充分发挥龙头和枢纽作用,指导、监督和支持分馆运行与服务;通过标准考核、人员培训、服务支持等加强与分馆、服务点的联动,推动全市文化资源共享和交流合作,建立起区域范围内的总分馆运行机制。各乡镇街道分馆和基层服务点要按照总馆制定的服务标准、规范,面向公众开展服务。各乡镇街道分馆要接受总馆的业务管理,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基层服务点要在总馆和分馆的业务指导下,挖掘地方特色,创新服务手段,彰显基层群众文化活力。

三、职责分工

  (一)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负责本辖区总分馆制建设规划、政策、措施的实施,协调解决总分馆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组织专家组对总分馆体系运行开展评估考核工作,通过评估找出各分馆、服务点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推动改进工作条件,提升服务效能,并免费做好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

  (二)总馆的主要职责。

负责总分馆运营管理,是总分馆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执行单位。

1.根据总分馆建设的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总分馆长远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统筹全市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提供,组织共建数字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3.组织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辖区内分馆业务的指导与提升、进程的监管与绩效考评。

4.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与业务管理平台,提供计算机集成系统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

5.组织建立统一的资源查询系统,强化总分馆之间信息存取和利用等功能。

6.总馆要选派业务骨干兼任分馆副馆长,抽调分馆业务骨干到总馆挂职,提升分馆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7.图书馆总馆要组织建立文献物流传递系统,加速总分馆之间文献资源的传递,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

8.图书馆总馆要重视数字资源的建设,向分馆提供数字资源的浏览与下载等在线服务,开展联合网上参考咨询服务。

  (三)分馆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分馆所需的服务场地并维护、基础设施的配套、工作人员的配备和考核,接受总馆的业务指导,按照总馆的工作安排和服务标准,联动开展文化活动,面向基层群众提供与总馆水平相当的基本服务,做好群众需求反馈和评价,对服务点的指导管理和资源配送、对文体协管员(文体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和辅导,以及配合总馆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等。

  (四)服务点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服务点所需的服务场地并维护、基础设施的配套、工作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在总馆和分馆的指导下联动开展文化活动和延伸服务,做好群众需求反馈和评价,以及配合总馆和分馆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等。

  (五)有关部门主要职责。

     市财政、发改、编办、人社、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配合,为总分馆制建设的项目立项、设施配套、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提供必要支持。

四、实施步骤

     2020年上半年,建成第一批7个文化馆、图书馆分馆,每个分馆建设不少于3个基层服务点。建成后总结第一批总分馆制建设经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对接群众需求,探索有效提升服务水平的路径。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下一步工作部署,推进其他乡镇街道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和基层服务点的建设,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把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

     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公共文化场所设施、服务达标建设。市财政局落实总分馆标准化建设和运作经费的投入,对分馆和服务点的建设配套和运作进行补助;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筹规划,把分馆、服务点的建设和运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重视多元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引导社会参与。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度参与总分馆制建设,为总分馆制发展注入新动力。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学校、部队、医院、企业、产业园等的图书馆(室)、文化室等成为分馆或服务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投资、赞助、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引入社会专业机构参与,探索社会化管理运行模式。进一步推广文化志愿服务,动员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总分馆制的建设、管理和运行。

  (四)健全评估机制。

     将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市文广旅游体育局牵头对总分馆制建设和运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总馆、分馆、服务点的基本服务、服务效能、管理运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总馆对分馆、分馆对服务点进行逐级考评,形成反馈机制,不断完善总分馆服务功能,提升总分馆服务效能。

 

  附件:1.普宁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

            2.普宁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


  附件1

  普宁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

  本标准共六项,34个指标,总分575分。其中:

  一、组织保障: 6个指标,105分;

  二、服务基础: 5个指标,100分;

  三、资源调配: 6个指标,125分;

  四、人员队伍: 7个指标,110分;

  五、服务规范: 4个指标,60分;

  六、考评管理: 6个指标,75分。

 

序号

类别

指标

等级分值

指标说明

验收细则

组织保障



105



1

组织领导

建立工作

领导小组

优秀

20

建立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良好工作机制。

指标说明:分管文化工作的市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府办、市委编办、市新闻出版局、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文广旅游体育局、文化馆等机构及相关乡镇街道的负责人为成员。
提供材料:市政府印发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相关会议证明材料。

达标

15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正常运行。

未达标

0-10

未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或已建立但未运行。

2

政策措施

出台工作

方案

优秀

20

出台工作方案,方案科学、创新、契合当地实际,推进有力,成效显著。

指标说明:工作方案由市府办印发,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具体,目标和时间节点清晰。

提供材料:市政府印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达标

15

出台工作方案,方案基本完善,取得初步成效。

未达标

0-10

出台方案,操作较差,或未出台工作方案。

3

会议制度

建立工作

例会制度

优秀

10

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策划城乡公共文化活动,每次例会人员出席率80%以上。

指标说明:例会由总馆召集,分馆馆长参加会议。

提供材料:规范的会议纪要。

达标

5

至少召开1次例会,人员出席率80%以上。

未达标

0

未召开例会。

4

业务指导

分馆馆长由文化站站长兼任,总馆委派业务干部兼任分馆副馆长,服务点业务指导员由分馆指派

优秀

15

分馆所在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分馆馆长由文化站站长兼任,总馆委派业务干部兼任分馆副馆长,服务点业务指导员由分馆指派;分馆副馆长(服务点业务指导员)对分馆(服务点)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执行有力。

提供材料: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达标

10

分馆所在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分馆馆长由文化站站长兼任,总馆委派业务干部兼任分馆副馆长,服务点业务指导员由分馆指派。

未达标

0

文化站站长未兼任分馆馆长,总馆未派业务干部兼任分馆副馆长,分馆未派服务点业务指导员。

5

资金保障

总分馆建设

运营资金

保障

优秀

25

根据总分馆制建设、管理和运行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总分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考核,统筹部分专项经费,资金保障到位。

 

提供材料:市、乡镇街道资金下达文件或政府相关会议文件,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材料、经费预算等。

达标

10-15

根据总分馆制建设、管理和运行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资金保障到位。

未达标

0-5

总分馆制项目建设、资源调配和体系化运行缺乏资金保障。

6

构成情况

分馆、服务点数量

达标

15

第一批建设的分馆不少于镇街数量30%(且不少于5个),每个分馆下设3个以上基层服务点。

提供材料:乡镇街道情况,分馆、服务点具体名单。

未达标

0

分馆、服务点数量未能达到上述标准。

服务基础



100



7

场地保障

分馆建筑

面积

优秀

25

不少于1000平方米(街道文化站不少于800平方米)。

提供材料:总馆、分馆、服务点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达标

15

不少于800平方米(街道文化站不少于600平方米)。

未达标

0-5

少于600平方米。

8

免费开放

总馆开放

时间

优秀

20

总馆每周开放56小时以上,要求错时开放。

指标说明:错时开放指避免行政化开放,要有周末及下班时间开放时间安排;免费开放时间需向社会公告。提供材料:提供相关公告材料或照片。

达标

15

总馆每周开放56小时,要求错时开放。

未达标

0-10

总馆每周开放不足56小时。

9

分馆开放
时间

优秀

20

分馆每周开放42小时以上,要求错时开放。

达标

15

分馆每周开放42小时,要求错时开放。

未达标

0-10

分馆每周开放不足42小时。

10

服务点开放时间

优秀

20

服务点每周开放35小时以上,要求错时开放。

达标

15

服务点每周开放35小时,要求错时开放。

未达标

0-10

服务点每周开放不足35小时。

11

设备保障

器材设备

配备

达标

15

根据总分馆制建设、管理和运行需要,配备确保免费开放对外服务的器材设备。

提供材料:器材设备一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

未达标

0-10

缺少确保免费开放对外服务的器材设备。

资源调配



125



12

联动服务

联合开展

送演出下基层活动

优秀

25

每年10场以上。

指标说明:主要指本年度由总馆、分馆联合服务点组织开展的送文化下基层活动,面向群众开展的免费艺术培训、普及性讲座和展览。

提供材料:开展活动、培训、讲座和展览的通知、公告、新闻报道、现场照片等。

达标

10-20

每年6-10场 。

未达标

0-5

每年0-5场。

13

联合举办

公益性艺术

培训

优秀

25

每年10次以上。

达标

10-20

每年6-10次。 

未达标

0-5

每年0-5次。

14

联动举办

讲座、展览

优秀

25

每年10场以上。

达标

10-20

每年6-10场。  

未达标

0-5

每年0-5场。

15

资源共享

联合编创

节目

优秀

20

每年2个以上(含2个)。

指标说明:总馆、分馆、服务点人员新编创的具有地方特色、立上舞台的节目。

提供材料:节目基本情况、演出场次,联合编创人员名单和单位。

达标

10

每年1个。

未达标

0

每年0个。

16

联合打造

总分馆服务品牌

优秀

20

每年3个以上(含3个)。

指标说明:通过总分馆制建设打造的贯通市、镇、村的开展3年以上的项目。

提供材料:服务开展情况,惠及群众人数,活动开展现场照片。

达标

5-15

每年1-2个 。

未达标

0

每年0个。

17

资源共享

演出器材

设备调配

达标

10

演出器材设备总馆、分馆、服务点全部实现互通共享。

指标说明:演出器材设备包括灯光、音响、布景等。

提供材料:器材设备互通使用记录(包括设备清单,使用签领,入库、出库的制度及档案记录等)。

未达标

0-5

演出器材设备未能很好或没有做到互通共享。

人员队伍



110



18

人员配备

总馆人员

配备

优秀

15

总馆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8人,对分馆配备业务指导员,工作得力。

 

指标说明:专职工作人员包括编制内人员或通过购买服务增加的人员等,未被长时间抽调从事其他工作或长期休假。

 

提供材料:人员编制、聘用或购买服务等相关材料,工作人员考勤及下乡指导业务情况等证明材料。

达标

10

总馆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对分馆配备业务指导员。

未达标

0-5

总馆专职工作人员少于15人,或未对分馆配备业务指导员。

19

分馆人员

配备

优秀

15

分馆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在岗时间有保证,分馆对服务点配备业务指导员,工作得力。

达标

10

分馆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在岗时间有保证,分馆对服务点配备业务指导员。

不达标

0-5

分馆专职工作人员少于2人,分馆未对服务点配备业务指导员。

20

服务点

人员配备

优秀

10

服务点文体协管员或文体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或设有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达标

5

服务点文体协管员或文体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或设有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不达标

0

服务点没有文体协管员或文体工作人员。

21

人员培训

分馆工作

人员业务

培训

优秀

20

分馆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达到5次及以上。

提供材料:培训计划和培训台账、档案、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照片、培训效果反馈表等。

达标

15

分馆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4次。

未达标

0-10

分馆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4次以下。

22

服务点工作人员业务

培训

优秀

20

服务点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达到3次及以上。

达标

15

服务点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2次。

未达标

0-10

服务点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2次以下。

23

业余文艺团队

建立业余

文艺团队

优秀

15

建立3支及以上不同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文艺团队积极开展演出等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演出(每季度不少于1次)。

提供材料:业余文艺团队一览表(级别、门类、人数)和活动材料,团队名称,团员名单,活动登记等。

达标

10

建立2支业余文艺团队,每年不少于2次演出。

未达标

0-5

建立业余文艺团队少于2支,未建立业余文艺团队不得分。

24

文化志愿者队伍

建立文化

志愿者服务队伍

优秀

15

总馆、分馆和服务点均有文化志愿者队伍,文化志愿服务有制度、有项目、有成效。

提供材料:文化志愿者队伍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在总队登记情况,开展活动签名登记情况,要求进行平台注册及规范管理。

达标

10

总馆、分馆和服务点均有文化志愿者队伍,正常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未达标

0-5

总馆、分馆或服务点未全部建立文化志愿者队伍。 

服务规范



60



25

形象标识

使用统一  标识

达标

10

总馆、分馆和服务点使用省文化馆总分馆统一标识。

提供材料:设计方案、照片。

现场检查。

备注说明:《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公布我省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统一标识的通知》(粤文公〔2017〕97号)

未达标

0

总馆、分馆和服务点未使用省文化馆总分馆统一标识。

26

服务标准

制定并实施统一服务  目录和标准

优秀

20

制定完善统一服务标准并实施,取得明显效果。

指标说明:总馆制定总分馆统一的服务标准和业务规范,明确总分馆开展服务所需场地、功能设置和设备配备等方面的具体指标,明确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范围、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

提供材料:相关文件和记录。

达标

15

制定统一服务标准并实施,相关标准仍需完善。

未达标

0-10

未制定统一服务标准或未实施。

27

服务平台

建立统一  数字服务  平台

优秀

20

建立并使用统一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总分馆的服务目录和具体安排,为群众提供点单服务。

提供材料:统一服务平台的网页和有关制度,能正常查询各种活动开展情况。

上网检查。

达标

15

建立并使用统一服务平台。

未达标

0-10

未建立或未使用统一服务平台。

28

免费wifi

达标

10

总馆、分馆、服务点提供免费wifi。

现场检查。

未达标

0

总馆、分馆、服务点未能提供免费wifi。

考评管理



75



29

监督管理

制定并实施考评办法

优秀

15

制定完善考评办法并实施,取得明显效果。

提供材料:总分馆制建设考评办法和考评情况。

达标

10

制定考评办法并实施。

未达标

0-5

未制定或未实施考评办法。

30

考评结果  运用

达标

10

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资金分配的依据。

提供材料:考评结果,运用情况相关材料。

未达标

0-5

未做考评或考评结果得不到运用。

31

运行管理

总分馆

服务效能

达标

10

总馆定期通报分馆、服务点服务开展情况,包括活动开展、节目编创、品牌打造等。

提供材料:定期通报材料、业务检查、统计报表等。

未达标

0-5

总馆未对分馆、服务点作检查、数据统计和情况通报。

32

档案管理

建立档案

优秀

15

建立总分馆制建设运行档案,档案材料规范完备;建设运行过程中建立台账,台账条理清晰、内容完善。

提供材料:总分馆制建设运行档案材料,包括制度建设、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岗位职责、服务标准、考评机制等方面。

达标

10

建立总分馆制建设运行档案,档案基本齐全;建设运行过程中建立基本项目台账。

未达标

0-5

未建立总分馆制建设运行档案;建设运行过程中未建立台账。

33

宣传推广

总分馆制

建设宣传

优秀

20

总分馆制建设宣传有力,群众知晓度高,有宣传材料,相关内容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报道5篇次以上。

提供材料:宣传手册、海报、网页、报纸等材料,群众知晓度调查结果。

达标

10-15

总分馆制建设宣传到位,相关内容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报道1-5篇次。

未达标

0-5

总分馆制建设缺乏宣传。

34

群众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测评

优秀

15

建立群众反馈和满意度测评机制,由总馆定期开展对分馆、服务点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提供材料: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案、测评表等。

达标

10

建立群众反馈和满意度测评机制,由总馆定期开展对分馆、服务点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未达标

0-5

群众满意率85%以下。未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不得分。

 

  附件2

  普宁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验收指导标准

  本标准共六项,41个指标,总分700分。其中:

  一、组织保障: 6个指标,105分;

  二、服务基础: 13个指标,235分;

  三、资源调配: 5个指标,110分;

  四、人员队伍: 6个指标,95分;

  五、服务规范: 5个指标,70分;

  六、考评管理: 6个指标,85分。

 

序号

类别

指标

等级分值

指标说明

验收细则

组织保障



105



1

组织领导

建立工作

领导小组

优秀

20

建立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良好工作机制。

指标说明:分管文化工作的市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府办、市委编办、市新闻出版局、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文广旅游体育局、图书馆等机构及相关乡镇街道的负责人为成员。
提供材料:市政府印发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相关会议证明材料。

达标

15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正常运行。

未达标

0-10

未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或已建立但未运行。

2

政策措施

出台工作

方案

优秀

20

出台工作方案,方案科学、创新、契合当地实际,推进有力,成效显著。

指标说明:工作方案由市府办印发,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具体,目标和时间节点清晰。

提供材料:市政府印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达标

15

出台工作方案,方案基本完善,取得初步成效。

未达标

0-10

出台方案,执行性差,或未出台工作方案。

3

会议制度

建立工作

例会制度

优秀

10

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策划城乡阅读相关活动,每次例会人员出席率80%以上。

指标说明:例会由总馆召集,分馆馆长参加会议。
提供材料:规范的会议纪要。

达标

5

至少召开1次例会,人员出席率80%以上。

未达标

0

未召开例会。

4

业务指导

分馆馆长由文化站站长兼任,总馆委派业务干部兼任分馆副馆长,服务点业务指导员由分馆指派

优秀

15

分馆所在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分馆馆长由文化站站长兼任,总馆委派业务干部兼任分馆副馆长,服务点业务指导员由分馆指派;分馆副馆长(服务点业务指导员)对分馆(服务点)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执行有力。

提供材料: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达标

10

分馆所在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分馆馆长由文化站站长兼任,总馆委派业务干部兼任分馆副馆长,服务点业务指导员由分馆指派。

未达标

0

文化站站长未兼任分馆馆长,总馆未派业务干部兼任分馆副馆长,分馆未派服务点业务指导员。

5

资金保障

总分馆建设运营资金  保障

优秀

25

根据总分馆制建设、管理和运行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总分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考核,统筹部分专项经费,资金保障到位。

提供材料:市、乡镇街道资金下达文件或政府相关会议文件,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材料、经费预算等。

5

资金保障

总分馆建设运营资金  保障

达标

10-15

根据总分馆制建设、管理和运行需要,资金保障到位。

提供材料:市、乡镇街道资金下达文件或政府相关会议文件,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材料、经费预算等。

未达标

0-5

总分馆制项目建设、资源调配和体系化运行缺乏资金保障。

6

构成情况

分馆、服务点数量

达标

15

第一批建设的分馆不少于镇街数量30%(且不少于5个),每个分馆下设3个以上基层服务点。

提供材料:乡镇街道情况,分馆、服务点具体名单。

未达标

0

分馆、服务点数量未能达到上述标准。

服务基础



235



7

场地保障

分馆图书室面积

优秀

20

分馆图书室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

提供材料:总馆、分馆、服务点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达标

15

分馆图书室面积达到150-200平方米。

未达标

0-10

分馆图书室面积不足150平方米。

8

免费开放

总馆开放

时间

优秀

20

总馆每周开放56小时以上,要求错时开放。

指标说明:错时开放指避免行政化开放,要有周末及下班时间开放时间安排;免费开放时间需向社会公告。

提供材料:提供相关公告材料或照片。

达标

15

总馆每周开放56小时,要求错时开放。

未达标

0-10

总馆每周开放不足56小时。

9

分馆开放

时间

优秀

20

分馆每周开放42小时以上,要求错时开放。

达标

15

分馆每周开放42小时,要求错时开放。

未达标

0-10

分馆每周开放不足42小时。

10

服务点

开放时间

优秀

20

服务点每周开放35小时以上,要求错时开放。

达标

15

服务点每周开放35小时,要求错时开放。

未达标

0-10

服务点每周开放不足35小时。

11

设备保障

器材设备
配备

达标

15

根据总分馆制建设、管理和运行需要,配备确保免费开放对外服务的器材设备。

提供材料:器材设备一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

未达标

0-10

缺少确保免费开放对外服务必要的器材设备。

12

图书采编

原有图书
编目

达标

15

2013年后入藏图书全部按照统一标准编目。

指标说明:分馆及服务点2013年后入藏图书由总馆按照统一标准重新编目,以便实现通借通还。

提供材料:实地检查编目数据。

未达标

0-10

2013年后入藏图书未按照统一标准编目。

13

新增藏书
采编

达标

20

新增藏书由总馆统一采购,按照统一标准编目、配送。

指标说明: 新增藏书由总馆统一采购、分编后配送至各分馆及服务点。

提供材料:采购目录、单据,编目数据等。

未达标

0-10

新增藏书未按照统一标准编目。

14

图书藏量

分馆

图书藏量

优秀

20

馆藏量10000册以上。

提供材料:分馆、服务点馆藏图书清单及图书采购协议合同。

达标

15

馆藏量不少于8000册。

未达标

0-10

馆藏量少于8000册。

15

服务点

图书藏量

达标

15

服务点藏书量不少于1200种、1500册。

未达标

0-10

服务点藏书量低于上述标准。

16

图书购置

分馆图书  年新增

优秀

20

分馆图书年新增2500册以上。

提供材料:分馆年报表及本年度新增藏书一览表。其中,少儿类图书所占比例不低于40%。

达标

15

分馆图书年新增2000-2500册。

未达标

0-10

分馆图书年新增2000册以下。

17

服务点图书年新增

达标

10

服务点年新增藏书不少于60种、100册。

提供材料:服务点年报表及本年度新增藏书一览表、图书借阅清单。

未达标

0-5

服务点年新增藏书量低于上述标准。

18

报刊购置

分馆

报刊订阅

优秀

20

分馆报刊种数达到40种以上。

指标说明:报刊包括文学、艺术、新闻、体育、娱乐、科普、健康、农技等类,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工作类刊物不计算在内。
提供材料:分馆、服务点本年度订阅报刊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达标

15

分馆报刊种数达到30种以上。

未达标

0-10

分馆报刊种数低于30种。

19

服务点

报刊订阅

优秀

20

服务点报刊达到20种以上。

达标

15

服务点报刊不少于10种。

未达标

0-10

服务点报刊种数低于上述标准。

资源调配



110



20

图书流通

图书

通借通还

优秀

30

使用统一的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总馆、分馆和服务点间实现图书通借通还;具有畅通的资源配送渠道,总馆与分馆、服务点每月配送不少于1次。

提供材料:年流通数据等。

上机检查。

达标

20

使用统一的图书业务管理系统,总馆、分馆和服务点间实现图书通借通还;具有畅通的资源配送渠道,总馆与分馆、服务点每季度配送不少于1次。

未达标

0-10

总馆与分馆、服务点间未实现图书通借通还,或配送间隔大于1季度。

21

联动服务

联动举办
讲座

优秀

20

每年6次以上。

指标说明:联动举办活动一般指总馆、分馆、服务点联合开展的活动。

提供材料:本年度统一讲座、展览、阅读活动一览表,讲座、展览、阅读活动的书面记录、信息和照片等。

达标

15

每年4-6次。

未达标

0-10

每年4次以下。

22

联动举办
展览

优秀

20

每年6次以上。

达标

15

每年4-6次。

未达标

0-10

每年4次以下。

23

联动举办

阅读活动

优秀

20

每年6次以上。

达标

15

每年4-6次。

未达标

0-10

每年4次以下。

24

数字资源

公共电子

阅览室管理

达标

20

电子阅览室安装使用广东省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系统,可访问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市图书馆共享的数字资源库。

上网检查、现场检查。

未达标

0-10

电子阅览室未安装广东省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系统,或无法访问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市图书馆共享的数字资源库。

人员队伍



95



25

人员配备

总馆人员
配备

优秀

15

总馆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8人,对分馆配备业务指导员,工作得力。

指标说明:专职工作人员指专门从事图书馆工作的人员,包括编制内人员或通过购买服务增加的人员等,未被长时间抽调从事其他工作或长期休假。
提供材料:人员编制、聘用或购买服务等相关材料,工作人员考勤及下乡指导业务情况等证明材料。

达标

10

总馆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对分馆配备业务指导员。

未达标

0-5

总馆专职工作人员少于15人,或未对分馆配备业务指导员。

26

分馆人员
配备

优秀

15

分馆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在岗时间有保证,分馆对服务点配备业务指导员,工作得力。

达标

10

分馆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分馆对服务点配备业务指导员。

未达标

0-5

分馆专职工作人员少于2人,分馆未对服务点配备业务指导员。

27

服务点人员配备

优秀

10

服务点文体协管员或文体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或设有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达标

5

服务点文体协管员或文体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或设有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未达标

0

服务点没有文体协管员或文体工作人员。

28

人员培训

分馆工作  人员业务  培训

优秀

20

分馆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达到5次及以上。

提供材料:培训计划和培训台账、档案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照片、培训效果反馈表等。

达标

15

分馆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4次。

未达标

0-10

分馆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4次以下。

29

服务点工作人员业务  培训

优秀

20

服务点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达到3次及以上。

达标

15

服务点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2次。

未达标

0-10

服务点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每年2次以下。

30

文化志愿者队伍

建立文化  志愿者服务队伍

优秀

15

总馆、分馆和服务点均有文化志愿者队伍,文化志愿服务有制度、有项目、有成效。

提供材料:文化志愿者队伍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在总队登记情况,开展活动签名登记情况,要求进行平台注册及规范管理。

达标

10

总馆、分馆和服务点均有文化志愿者队伍,正常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未达标

0-5

总馆、分馆或服务点未全部建立文化志愿者队伍。

服务规范



70



31

形象标识

使用统一
标识

达标

10

总馆、分馆和服务点使用省图书馆总分馆统一标识。

提供材料:设计方案、照片。

现场检查。

备注说明:《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公布我省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统一标识的通知》(粤文公〔2017〕97号)

未达标

0

总馆、分馆和服务点未使用省图书馆总分馆统一标识。

32

服务标准

制定并实施统一服务  目标和标准

优秀

20

制定完善统一服务标准并实施,取得明显效果。

指标说明:总馆制定总分馆统一的服务标准和业务规范,明确总分馆开展服务所需场地、功能设置和设备配备等方面的具体指标,明确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范围、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
提供材料:相关文件和记录。

达标

15

制定统一服务标准并实施, 相关标准仍需完善。

未达标

0-10

未制定统一服务标准或未实施。

33

服务平台

建立统一  服务平台

优秀

20

建立并使用统一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总分馆的服务目录和具体安排,为群众提供点单服务。

提供材料:统一服务平台的网页和有关制度,能正常查询各种活动开展情况。

上网检查。

达标

15

建立并使用统一服务平台。

未达标

0-10

未建立或未使用统一服务平台。

34

互联网连接

达标

10

电子阅览室连接互联网。总馆网络带宽不低于10Mbps,分馆、服务点网络带宽不低于4Mbps。

指标说明:总馆、分馆和服务点电子阅览室连接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免费wifi。

现场检查。

未达标

0-5

电子阅览室未连接互联网,或总馆、分馆、服务点网络带宽低于以上标准。

35

免费wifi

达标

10

总馆、分馆、服务点对用户提供免费wifi。

未达标

0

总馆、分馆、服务点未对用户提供免费wifi。

考评管理



85



36

监督管理

制定并实施考评办法

优秀

15

制定完善考评办法并实施,取得明显效果。

提供材料:总分馆制建设考评办法和考评情况。

达标

10

制定考评办法并实施。

未达标

0-5

未制定或未实施考评办法。

37

监督管理

考评结果

运用

达标

10

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资金分配的依据。

提供材料:考评结果,运用情况相关材料。

未达标

0-5

未做考评或考评结果得不到运用。

38

运行管理

总分馆

服务效能

达标

10

总馆定期通报分馆服务情况,包括免费开放、图书流转情况,读者流通人次和图书外借册次统计数据等。

提供材料:定期通报材料、业务检查、统计报表等。

未达标

0-5

总馆未对分馆、服务点作检查和数据统计和情况通报。

39

档案管理

建立档案

优秀

15

建立总分馆制建设运行档案,档案材料规范完备;建设运行过程中建立台账,台账条理清晰、内容完善。

提供材料:总分馆制建设运行档案材料,包括制度建设、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岗位职责、服务标准、考评机制等方面。

达标

10

建立总分馆制建设运行档案,档案基本齐全;建设运行过程中建立基本项目台账。

未达标

0-5

未建立总分馆制建设运行档案;建设运行过程中未建立台账。

40

宣传推广

总分馆制

建设宣传

优秀

20

总分馆制建设宣传有力,群众知晓度高,有宣传材料,相关内容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报道5篇次以上。

提供材料:宣传手册、海报、网页、报纸等材料,群众知晓度调查结果。

达标

10-15

总分馆制建设宣传到位,相关内容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报纸、电视、电台等)宣传报道1-5篇次。

未达标

0-5

分馆制建设缺乏宣传。

41

读者满意度

读者满意度测评

优秀

15

建立读者反馈和满意度评价机制,由总馆定期开展对分馆、服务点的读者满意度测评,读者满意率达90%以上。

提供材料:读者满意度测评方案、测评表等。

达标

10

建立读者反馈和满意度评价机制,由总馆定期开展对分馆、服务点的读者满意度测评,读者满意率达85%以上。

未达标

0-5

读者满意率85%以下。未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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