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函〔2020〕50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大坪镇总体
规划(2016—2035)的批复
大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普宁市大坪镇总体规划(2016—2035)>的请示》(坪府请〔2020〕3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58次〔2020〕5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普宁市大坪镇总体规划(2016—2035)》。
二、你镇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规划管理,重点关注公共利益,注重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各项设施的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优化公共环境。
三、你镇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确定城镇发展方向、空间布局等规划内容,统筹各项建设活动,促进大坪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普宁市大坪镇总体规划(2016—2035)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