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函〔2020〕14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宁市民营经济工作
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普侨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揭阳市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将“普宁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普宁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省和揭阳市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普侨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黄锐亮(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钟金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震坤(市委常委)
陈卫华(副市长)
魏智勇(副市长)
黄光胜(副市长)
王粉娟(副市长)
李春光(市府办主任)
成 员:戴镇洲(市府办)、周卓畅(市府办、市金融办)、马俊锋(市发改局)、陈瑞宏(市工信局)、温达华(市科技局)、江少涛(市人社局)、赖少坤(市自然资源局)、陈喜鸿(揭阳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林雁辉(市农业农村局)、黄楚雄(市文广旅游体育局)、黄卓生(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周雪亮(市市场监管局)、卢锡宏(市统计局)、吴春强(市税务局)、陈红瑜(市工商联)、蔡斌(普宁海关)、黄勇(人行普宁支行)、陈拥辉(市财政局)、陈泽雄(市住建局)、林少平(揭阳银保监分局普宁监管组)。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工信局承担,联系电话:2919800。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工信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
普府办函〔2014〕48号文同时废止。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