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函〔2018〕100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普宁市非法私油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调查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非法私油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调查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陈裕民(副市长)
成 员:陈俊通、周卓畅(市府办)、马俊锋、黄韶彬(市经信局)、林嘉全、陈秋友(市安监局)、李彬(市公安局)、赖能超(市总工会),相关乡镇场长、街道办主任。
同时,邀请市监察委派员参加。
调查组的具体工作由市安委办牵头落实,办公地点设在市安监局,联系电话:2222583。
普府办函〔2018〕94号文同时废止。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