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2019〕2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2018年
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近期,市政府派出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落实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有关单位能够集中力量做好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十件民生实事基本实现年初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2018年,我市进一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低保补差、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底线民生项目补助标准,继续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有关工作。
(一)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自2018年1月起,全市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1079元/人/月提高到1187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794元/人/月提高到873元/人/月;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批复》(普府函〔2018〕143号),自2018年7月起,全市敬老院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在揭阳市政府确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0元/人/月。2018年12月底,全市特困人员4049人,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4265.21万元。
(二)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2018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工作意见的通知》(普府办〔2018〕23号)精神,自2018年1月起,全市城镇低保补差水平由461元/人/月提高到521元/人/月,农村低保补差水平由226元/人/月提高到246元/人/月。2018年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28726人,全年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支出829.9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支出8630.35万元。
(三)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费标准。市民政局、财政局发出《关于提高我市2018年至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普民〔2018〕59号),自2018年1月起,全市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标准由1550元/人/月提高到166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由980元/人/月提高到1050元/人/月。2018年底,全市孤儿480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养育费690.5万元。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3人,生活费标准为500元/人/月,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70.05万元。
(四)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发出《关于2018年起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普财社〔2018〕29号),自2018年1月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1800元/人/年提高到1890元/人/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400元/人/年提高到2520元/人/年。2018年底,全市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4143人,全年累计发放743.99万元;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15950人,全年累计发放3808.22万元。
(五)继续发放高龄津贴。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普府办〔2015〕23号)精神,我市将所有80周岁以上老人列入高龄生活津贴发放范围,并适当提高80周岁以上特殊群体(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老人和百岁老人的高龄生活津贴,80周岁以上老人的标准为25元/人/月(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标准为200元/人/月),百岁老人的标准为500元/人/月。2018年底,全市领取高龄生活津贴33784人(其中百岁老人114人),共发放资金1369.63万元。
(六)继续实施救助补助。对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全年共实施临时救助718户3760人,发放救助金1238.9万元。建立健全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全市低保、五保、孤儿等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全年共实施医疗救助64773人(其中医疗救助16605人,资助参保48168人),支出医疗救助金7437.3万元(其中医疗救助支出6714.78万元,资助参保支出722.52万元),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困难问题。
二、为全市人民统一购买“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
(一)市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签订协议,共投入资金295.4万元,为全市人民(247.76万人)统一购买了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意外事故公众责任险,市政设施公共责任险,见义勇为责任险,意外溺水身亡保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儿童、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因发生蛇咬中毒、家庭煤气中毒或家庭煤气爆炸、家庭房屋烧毁、家庭触电事故、农村作业或儿童误食致农药中毒、精神病患者伤害造成的意外人身伤亡保险等组成的“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保险期自2018年1月起生效。在保险期限及合同约定的保险区域内,凡属我市户籍的自然人、有居住证的外地务工人员、其他未取得普宁市户籍的人口以及在普宁市工作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因上述保险责任范围造成人身伤亡的,属保险责任范围的,都可获得“政府民生综合责任保险”保障。
(二)市民政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签订协议,共投入资金161万元,为全市65周岁以上老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老人16.1万人。参保期间,老年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经二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中国人寿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将拥有3项保障项目待遇:3000元的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补偿金、2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补贴和意外住院津贴(10元/天,每年限180天)。
三、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我市制定出台《普宁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巩固教育创强创均成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改变教育思想观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市政府坚持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积极完善教育信息化设备设施,大力加强教育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目前,全市投入教育“创先”资金6.94亿元(其中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达2.5亿元)。28个乡镇场街道全部完成省教育强镇复评工作,2018年10月底我市已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递交督导验收的申报材料。
四、加快推进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
2018年,我市举全市之力,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全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市政府一名分管领导带领市经信、环保、城管、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业务骨干驻点在园区现场办公,第一时间解决碰到的问题,加快推进园区建设。
(一)征地拆迁方面:园区420亩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完成,并完成相关的土地调规工作和国土报批手续。
(二)园区道路方面:原纺织西路建设工程因征地拆迁未完成,无法动工建设,后又因汕湛高速出入口西移及征地拆迁等原因多次变更设计,市政府决定调整建设纺织西路及配套工程,工程重新挂网公开招投标后,2018年3月16日进场动工建设。目前已完成路面平整、路基高压旋喷桩和水泥搅拌桩,管网铺设已完成,已安装各种规格砼管共1199米,完成双向车道水泥路面铺设约850米。
(三)污水处理厂方面:工程已基本完成2万吨/日通水能力建设,正在进行另外4万吨/日土建结构建设,已开始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预计春节前可完成2万吨/日部分联动调试工作。污水收集外管网完成地勘设计、地基清表、部分沟槽开挖。
(四)能源供应设施项目:目前已完成设计,主管网已铺设,LNG储罐区基础承台已完成,已完成1#、2#消防水池围堰建设,已完成5个储罐、14台气化器安装,2台锅炉正在安装,营运中心办公大楼首层至三层钢结构柱安装已完成。
(五)工业供水工程建设方面:起步区主管线工程、引水工程、大径山塘整治加固工程等三个工程2018年3月完成招投标,2018年4月开工建设。引水工程已完成钢管安装铺设11900米,完成泵房和管理房主体结构;供水管线工程已全面完成测量放线与临时设施搭建工作,完成管道铺设600米;大径山塘整治工程已完成山塘底部清淤工作,完成放水塔基础及墙身工程。
(六)生活供水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正在建设之中,确保按时建成投入使用。
(七)印花厂房建设方面:2018年2月2日动工建设。五栋厂房分为10个建设单元,目前7个单元已封顶,2个单元差1层封顶,1个单元进行四层施工,E栋所有室内装修基本完成。D栋消防管道、给排水、铝合金窗框、屋面水池及二次构件、砌体全部完成,外墙抹灰基本完成,外墙砖完成50%。项目形象进度86.2%。
(八)企业入园方面:印染企业入园建设土地分配方案、印花厂房分配方案已完成。全市66家有牌证印染印花洗水企业中,23家印花企业将进入印花区通用厂房生产,厂房分配方案已形成,将于近期进行分配;43家印染洗水企业自行建设厂房,目前10块地块17家企业已进场动工建设,11块地块共19家企业已完成勘探设计工作,其余3块地块共7家企业尚在组织入园建设。
五、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对练江流域5000人以上村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工程,建设污水处理站15座,日处理污水规模约1万吨,配套管网20公里,目前已全部建成。对流沙东街道北山村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日处理污水规模0.14万吨,配套管网43公里,目前已铺设管网32.1公里,污水处理站完成工程量90%,累计完成总投资的87.5%。2018年10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普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除练江流域13个五千人以上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村和北山村已由市财政投入,不再安排补助资金外,我市分别按照平原镇(街道)每个农村人口(2017年底户籍人口数)600元(含揭阳市补助200元)、山区镇(乡、场)每个农村人口(2017年底户籍人口数)400元(含揭阳市补助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各地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508个(人工湿地373个、一体化设施115个、其他20个),正在设计197个、已完成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248个、已完成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审核127个、已完成招投标方式核准64个、已完成招投标或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确定施工单位67个,在建125个、已建成29个;拟建主管425.3192公里、支管481.336公里,已建主管90.704公里、支管124.42公里;计划投资41422.09万元,已投入资金11708.03万元。
六、新建市汽车总站
为解决普宁市汽车总站周边交通疏导困难,区域交通拥堵问题,市政府决定选址环市东路西侧华溪村,按一级客运站场标准设计新建普宁市汽车总站,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不少于10000人次。项目占地面积约68.1亩(其中车站占地面积55亩,道路占地面积13.1亩),总建筑面积10238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四层客运站主房7892 m2,换乘连廊1268 m2,单层检测、机修车间465 m2,地下室614 m2。新汽车总站于2018年3月29日开工,目前已完成主站房主体结构约70%,累计投资1958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地改善我市公路运输设施薄弱环节,提高旅客运输组织管理现代化水平。
七、改造整治流沙大道(池尾环岛至东埔环岛)
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有效解决流沙大道交通拥堵问题,树立样板路形象,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投入资金10292.76万元,对流沙大道(池尾环岛至东埔环岛)进行改造。该路段全长约6.2千米,道路宽36-40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全线原有绿化岛去除及非机动车道破除,两侧拓宽机动车道宽约3.75米,重新浇筑沥青砼路面;对广达等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原绿化岛处路灯去除,重新布设;绿化树去除、补种、修剪;原有砼质道牙石及人行道面砖去除改为花岗岩;路面排水管疏通及部分重新铺设;拆除路中龙门架广告牌;设置非机动车道护栏等。工程于2018年1月动工,至2018年12月底已基本完成流沙大道(池尾环岛—东埔环岛)的路面改造,正在抓紧实施人行道砖铺设、人行道树岛的树苗补植及标志标线的实施,累计完成总工程量98%。
八、进一步推动全市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2018年我市实施县乡公路工程项目73个,其中县道项目新大线、马五线、仙贡线共3个54.862公里,乡道项目流斗线、东北线、华郭线、北山线、白三线、东西线、和葵线、流小线、池贵线、水望线、石锡线、顶樟线、田坪线、乌光线、大练线、湖华线、洪埔线、占占线、埔栅线、占下线、西南线、陂头线、陂下线、双溪线、占葵线、横和线、中南线、长沟围线、古庵线、百吉岭线、南陂线、虎和线、军笔线、朴军线、军大线、南林线、大磨线、南白线、苍高线、南蔡线、洪水线、钟南线、新斗线、后湖线、永边线、南大线、石徐线、尖边线、凤涧线、黄隆线、梅毛线、永大线、岁余坑线、溪边线、丰两线、利里线、船水线、梅坑线、河坑线、两坑线、半圆线、坦示寮线、寨龙线、里云线、新湖线、湖七线、大社线、夏园线、梅龙线、马鞍山线共70个151.834公里。至2018年底,7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累计完成整治里程206.696公里,投入资金5638.8万元。
九、推进市医疗急救(120)服务中心升级建设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部分医疗资源配置,市政府决定将普宁大道南侧普宁商业街第129、130号一幢楼房划拨给市120服务中心作为新的业务用房。市医疗急救(120)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计划总投资493.4万元,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已完成强电、监控弱点、网络布线,空调铜管、排水管布设,消防水管布设,内部正在加紧贴砖,累计完成投资146.58万元。同时,已采购计算机指挥调度系统1套和监护型救护车6辆,投入资金280.4933万元。
十、建设一镇一安全主题公园
市安监部门牵头各地全面加强安全文化宣传,结合村级党建和创文工作,建设安全主题公园,通过指引牌、标识牌、宣传栏、石刻、展板等载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居民普及涉及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文化典故等多方面知识,让居民在休闲娱乐中就学习到实用的安全生活常识,增强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至2018年底,全市28个乡镇场街道已全部建成安全主题公园,投入资金约700万元。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