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2022〕42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宁市农业农村
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普宁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六届16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普宁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普宁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目录.doc
普宁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正文和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