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2022〕45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宁市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普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业经市政府十六届18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普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步伐,积极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依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粤府〔2021〕80号)、《揭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揭府〔2022〕30号),按照国家、省、揭阳市体育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目的,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主线,以提质增效补短板为动力,以建设普宁体育强市为目标,构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城市与乡村统筹发展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提升全民健身发展水平,为建设体育强市、健康普宁贡献力量,使体育真正成为普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源泉,让人民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健身素养明显改善和持续提高,构建起配置更合理、使用更便民、管理更高效的场地设施网络,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体育组织更加规范健全,科学健身更加普及,与普宁体育强市、健康普宁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3平方米以上,优化提升15分钟健身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少于4.0名,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比例93%以上,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多亿元,每万人足球场地达到0.9块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加强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依托完善现有的公园、广场、小区、乡村等基本的体育设备设施、新建扩建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和老城区改造中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等措施,切实为人民群众健身锻炼提供场地保障。推动社区体育公园、小型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室)、健身步道等项目建设。计划建设洪阳镇歧岗村、下架山镇坡老村、占陇镇下寨村、燎原街道果陇村、马鞍山农场场部社区共5个占地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体育公园。计划建成星河明珠湾、大南山街道飞鹅岭、南溪镇等健身步道约200公里,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推动体育场地设施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保障体育用地。对照《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推动“两场一馆一池一中心”建设,补齐健身设施短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其中:普宁市游泳池升级改造已在抓紧实施中;明华体育馆升级改造已完成可行性规划报告;普宁市体育中心已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普宁市全民健身中心正在抓紧规划中;进一步完善配套兰花广场、莲花山公园、普宁广场、流沙人民广场、城南健身广场等体育场地器材设施。主动对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体育场馆设施智慧化建设和改造,实现体育场地的互联互通,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建立和探索多种形式的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方式,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对体育设施及场所进行物理隔离,在教学活动及正常工作期间之外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促进体育资源共享共赢。在公共体育场地适当增加适合老年人、幼儿、残疾人等人群使用的健身设施。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使用安全检查,确保满足开放要求、符合安全标准,保障使用安全。
(二)推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蓬勃开展。
结合“全民健身日”、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示范性、引导性较强的全民健身活动,以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活动活跃人民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形成“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格局:一是大力开展健身跑(走)、骑行、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二是积极培育赛车、轮滑、棋类、跆拳道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三是积极推广舞狮、英歌、武术、龙舟、太极、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传统运动项目。积极申办国内省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整合现有赛事资源,打造普宁市篮球联赛、足球联赛、马拉松、市运会及健康普宁全民健身线上线下运动会等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广东省羽毛球协会活动基地”落户普宁的品牌优势,积极组织承办国内外高水平羽毛球赛事。根据区域特色和群众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小型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精品活动。推动重点人群参与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体组织和各类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推行工间操制度。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大力推进居家健身、线上健身和云端赛事,创新赛事活动模式。
(三)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成立和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服务站、服务点等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建设。提高体育健身指导与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上岗、考核制度;加大对公益性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乡镇、乡村等薄弱地区进行专业健身指导,为民众提供科学的、优质的健身指导服务;积极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点建设工作,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有序推进群众体育服务站点建设。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激励机制,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热情,提高上岗率。为社会体育指导员设立公益性岗位,开展常态化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活动。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使用国家、省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健身服务。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优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管理指导工作,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志愿服务系统,积极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继续推进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和测定工作,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常年为群众进行体质检测、运动能力评定,传授健身技能,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测验活动。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加强体卫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建设体育专科医院。
(四)优化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建设。
以党建为引领,构建制度完善、结构完整、人员齐备、服务规范的新型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构建以体育总会为枢纽、以各类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优惠使用公共资源。加强体育总会建设,推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并向乡镇场街道延伸,发挥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作用。
(五)扎实推动青少年体育可持续发展。
完善普宁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机制,健全青少年体育训练体制,真正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办成有人员、有经费、有训练、有场地器材的后备人才基地。切实加强单项后备人才培养,在巩固传统优势项目特别是篮球、武术等项目的基础上,力争在羽毛球、乒乓球等品牌项目实现新的突破和创新。继续抓好各个基层训练点的人才培养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基层训练点出人才。加强体教融合。根据我市体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学校体育发展的需要,青少年体育训练在项目设置、年龄结构、选材标准、训练内容和训练、竞赛机制上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要求,利用学校的体育资源,积极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和阳光体育活动,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健康;使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相融合;完善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重新选址,新建市体育运动学校,搭建后备人才输送体系。改革业训竞赛制度。围绕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发现、培养和输送,提高竞赛效益,重点改革市运会和单项竞赛办法。参照省常年赛的做法,对应设立市青少年常年赛,并加入身体素质、基本技术、身体机能的测验,以保证训练的系统性。强化学生运动技能培训,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严格落实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体育锻炼各1小时制度,促使学生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体质健康优良率稳步提高。深入推进青少年健康工程,开展针对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预防和运动干预。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和特色,丰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
(六)弘扬挖掘特色体育文化。
加强体育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挖掘普宁文化内涵,结合深厚的文化底蕴,致力于保护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深入挖掘普宁体育名人所具有的爱国、拼搏、担当、奉献等体育精神。促进体育与旅游的融合发展。
(七)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互联网+”的建设步伐。
积极探索新技术和新模式,充分借助5G、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打造普宁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体育场馆活动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科学健身指导、健康咨询、开具运动处方等网上服务。推进健身路径、健身步道、体育场馆、社区体育公园等智慧化建设。
(八)积极培育发展体育产业。
做好全市体育产业现状调查统计,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建成符合现代化体育运动发展规律、规范合理的体育产业雏形。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个人投资体育产业。包括投资建设体育设施、体育俱乐部等公益性活动场所。加快发展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彩票和体育用品四大市场。大力培育健身服务市场。结合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的开展,发展各具特色的体育服务业。拓宽体育彩票市场,大力提高体育彩票销售量。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监控,规范销售行为,提高我市体育彩票的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彩票资金的有效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公益金的使用效益。
三、工作措施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强化各级体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细化全民健身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进一步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将全民健身事业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向国家、省、揭阳市争取优先支持补短板、强弱项项目。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领域,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结构、绩效与全民健身发展目标相匹配。按规定落实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场馆建设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抓好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提升人才质量。开展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基层服务导向,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社会体育特派员制度,畅通全民健身人才流动渠道,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引进高水平、高层次的专业体育人才落户普宁、服务普宁。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推进全民健身服务职业教育。
(四)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移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有效融入全民健身服务管理,提升场地设施、体育组织、体育活动、健身指导、体质测定、运动处方、志愿服务等基本信息服务水平。利用“广东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技术升级体育场馆。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支持其与高校合作提升技术创新科研力量。
(五)做好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评估工作。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和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原则,统筹做好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注重宣传引导。完善我市全民健身信息发布、优化全民健身基础数据信息统计。充分利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学健身知识方法、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动员、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构建我市全民健身宣传新矩阵,不断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意识。加强岭南体育文化宣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