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函〔2024〕65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予以摘牌销案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提请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的请示》(普消〔2024〕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普宁市流沙北中庆诺德幼儿园予以摘牌。
二、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要继续跟踪,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流沙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