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函〔2019〕62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占陇镇“7·21”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占陇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查明占陇镇西楼村一楼房员工坠楼死亡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相关责任,市政府决定成立普宁市占陇镇“7·21”事故调查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少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钟韶丰(市府办副主任)
林嘉全(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少添(占陇镇镇长)
成 员:李彬(市公安局)、陈秋友(市应急管理局)、张锦圳(市住建局)、江程洲(市总工会)、周洪彬(占陇镇政府)。
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调查组的具体工作由占陇镇政府牵头落实,办公地点设在占陇镇政府,参与调查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