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函〔2019〕65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占陇镇“8·13”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占陇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查明占陇镇“8·13”火灾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相关责任,市政府决定成立普宁市占陇镇“8·13”火灾事故调查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少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钟韶丰(市府办副主任)
林嘉全(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彬(市公安局)、陈秋友(市应急管理局)、江程洲(市总工会)、柯润(市消防大队)、周少添(占陇镇政府)。
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调查组的具体工作由市安委办牵头落实。参与调查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各成员单位应将人员名单于2019年8月26日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陈晓川,联系电话:13923537444,传真:2246109。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