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函〔2020〕2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个体工商户邓朝斌经营的
织带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普宁市人民政府对个体工商户邓朝斌经营的织带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的请示》(普应急〔2020〕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个体工商户邓朝斌经营的织带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
二、你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促指导个体工商户邓朝斌经营的织带厂落实整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