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函〔2020〕34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普宁市流沙佩元制衣厂
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普宁市人民政府对普宁市流沙佩元制衣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请示》(普应急〔2020〕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普宁市流沙佩元制衣厂予以摘牌。
二、你局及市消防救援大队要继续跟踪,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