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2023〕22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普宁市
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更好传承历史文脉,彰显地域特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规函〔2016〕681号)和揭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的函》(揭市建函〔2021〕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将燎原街道巡检司故址、燎原街道协裕批馆、梅林镇杨氏宗祠、梅林镇客家民居九厅十八井、高埔镇清云洞、大坪镇王家祠、云落镇郑氏公祠、船埔镇德成楼确定为普宁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各司其职,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历史建筑在历史文化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和宣传工作。
附件:普宁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8宗)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附件
普宁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8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