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划界成果的公告
普府公〔2023〕45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管护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规定工作指引(试行)》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2017〕38号)相关规定,我市组织开展了南切围闸、里湖镇火烧溪水闸、中河水闸、南溪镇新溪水闸、湖六水闸、树新水闸、党陂水闸、陂头水闸、西切流闸(占陇镇)、北村水闸、光南水闸、果陇水闸、竹园仔闸、南坑溪水门水闸、青洋山板闸、白坑溪陈卓坑水闸、新溪水闸(麒麟镇)、下寨水闸、半径溪桥头水闸、伯公埔水闸、西切流闸、马厝宅学校脚水闸、大陇闸、黄陇闸、南洋溪闸、山前水闸、黄芽山水闸、山后水闸、大坝镇九江水闸、新村水闸、南老水闸、新民内屈潮、港嘴水闸、北干闸、南陇老村水闸、湖美退水闸、东山退水闸、田头港水闸、深洋退水闸、东干双孔闸、黄叶村水闸、林内闸、社山节制闸、深洋中孔闸、双溪咀闸、乌石进水闸、秀陇退水闸、乌石浅孔闸、乌石深孔闸、大寮村副溪水闸、火烧溪节制闸、牛运闸、社山退水闸、南湖水闸、粮田溪切洪口水闸、庄厝闸、粮田溪沟头水闸、南干闸、塘边闸、寒妈闸共60宗中小型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管理与保护范围
(一)中型水闸
本次中型水闸划界总共有11宗,分别为:南切围闸、里湖镇火烧溪水闸、中河水闸、南溪镇新溪水闸、湖六水闸、党陂水闸、陂头水闸、西切流闸(占陇镇)、北村水闸、光南水闸、果陇水闸。
管理范围:水闸工程各组成部分(包括上游引水渠、闸室、下游消能防冲工程和两岸联接建筑物等)的覆盖范围以及水闸上、下游、两侧的宽度,按水闸基准线上、下游50米,两侧宽度30米划定。
保护范围:基准线外延200米。
(二)小型水闸
本次小型水闸划界总共有49宗,分别为:树新水闸、竹园仔闸、南坑溪水门水闸、青洋山板闸、白坑溪陈卓坑水闸、新溪水闸(麒麟镇)、下寨水闸、半径溪桥头水闸、伯公埔水闸、西切流闸、马厝宅学校脚水闸、大陇闸、黄陇闸、南洋溪闸、山前水闸、黄芽山水闸、山后水闸、大坝镇九江水闸、新村水闸、南老水闸、新民内屈潮、港嘴水闸、北干闸、南陇老村水闸、湖美退水闸、东山退水闸、田头港水闸、深洋退水闸、东干双孔闸、黄叶村水闸、林内闸、社山节制闸、深洋中孔闸、双溪咀闸、乌石进水闸、秀陇退水闸、乌石浅孔闸、乌石深孔闸、大寮村副溪水闸、火烧溪节制闸、牛运闸、社山退水闸、南湖水闸、粮田溪切洪口水闸、庄厝闸、粮田溪沟头水闸、南干闸、塘边闸、寒妈闸。
管理范围:水闸工程各组成部分(包括上游引水渠、闸室、下游消能防冲工程和两岸联接建筑物等)的覆盖范围以及水闸上、下游、两侧的宽度,按水闸基准线上、下游30米,两侧宽度10米划定。
保护范围:基准线外延200米。
二、管理原则
水闸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边界设界桩、指示牌。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水闸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水闸安全的建设活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属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