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函〔2024〕80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普宁市推进
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统筹协调,高效推进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普宁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揭阳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审议相关文件;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政策措施,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市政府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统计局、党政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税务局、普宁金融监管支局、普宁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今后如遇人员调整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纪要形式明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重大事项须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附件:普宁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附件
普宁市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吴邓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张秋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春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黄熙川(市发展改革局)、林焕荣(市教育局)、庄晓立(市财政局)、陈燕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李宝成(市自然资源局)、王洪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少生(市卫生健康局)、陈少生(市统计局)、吴朝霞(市党政机关事务管理局)、郑华强(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陈意然(市税务局)、郑嘉锐(普宁金融监管支局)、马文彬(普宁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