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28 15:30:38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及普宁市人社局《转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普人社〔2022〕133号)要求,普宁市机电轻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已完成2022年度机电工程、化工工程专业(助理级、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至7月5日,共5个工作日。

  一、请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2)所在单位,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等要求,同步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17点前将人员公示情况盖公章并将扫描件发送至评委会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结果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股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需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2224116;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889号工信大楼9楼人事股。

  附件:

  1、2022年度普宁市机电轻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2022年度普宁市机电轻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普宁市机电轻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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