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落实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普市办电〔2021〕5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我市2020、2021年度发明授权及PCT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2020、2021年度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
2.2020、2021年度已获得受理且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检索报告的PCT国际专利申请。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恶意申报、弄虚作假的,不予资助或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三年内不接受其资助与奖励的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名),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批文、证书),按顺序A4纸装订成册(一式2份),提交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签名、盖章页需扫描),统一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2年9月13日-2022年10月12日,逾期视为弃权,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地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环城北路南园路段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505室,电话:0663-2913811。
四、工作流程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并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在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后下达立项文件。(公示网址:/pnscjdglj/)。
附件:1.普宁市2020、2021年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2.普宁市2020、2021年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
3.申报项目承诺书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