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在用电梯安全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19 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在用


电梯安全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维保单位的维护保养工作质量,消除在用电梯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切实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根据2022年度工作计划,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范围

   (一)抽查对象。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二)抽查区域。

         全市。

   (三)抽查重点。

    本年度在用电梯监督抽查重点包括:

1.既有建筑物新加装的电梯。

2.机场、车站、学校、医疗机构、商场、酒店、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

3.故障频率高或者投诉率高的住宅小区电梯。

4.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

    二、抽查时间及任务

    本年度在用电梯监督抽查的数量共120台,抽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

    三、组织实施

    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负责统筹在用电梯监督抽查工作,各辖区市场监管所根据《2022年度普宁市在用电梯安全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见附件1),负责配合市局做好协调、监督、处理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抽查实施机构负责现场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束后,由实施机构负责统计汇总数据并形成质量分析报告,于12月31日前连同抽查报告报送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四、相关要求

(一)抽查费用。监督抽查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实施机构不得向电梯使用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廉政要求。实施机构要加强对抽查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抽查人员在抽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三)加强执法。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要加强统筹协调,执法大队、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2022年度普宁市在用电梯安全质量监督抽查立案查处信息表》(见附件2),将处罚情况报送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四)强化监督。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监督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局将不定期对实施机构的监督抽查工作进度、质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附件:1.2022年度普宁市在用电梯安全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2.2022年度普宁市在用电梯安全质量抽查立案查处信息表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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