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规范我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档案管理,使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查(借)阅教职工档案需要填写《查(借)阅教职工档案审批表》的审批规定。
二、对我市教职工档案,在2019年《普宁市教师信息表》的基础上进行更新,将按序上架实行标准化整理。
(一)各单位对跨镇正式调动、退休、辞职等编制不在本单位的教师档案编号删除,新进教师编号新增在其姓氏编号的后面,其他在职教师原档案编号不变。
(二)整理好档案编号,结合普教通知〔2020〕98号的《普宁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名册表》,完成《2020年教师信息表》(附件1),按档案编号重新排序;各单位应将更新的《2020年教师信息表》电子档于2020年5月27日前上报局档案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各单位对教师归档材料应在移交档案室保管前在左上角用铅笔标明档案编号,方便今后的归档和查档。
三、市局档案室计划6月份开始对我市教职工的有关材料进行归档(附件2)。
联系人:吴波、郑文举,联系电话:2236908。
附件:1.普宁市教育局基层单位2020年度归档安排
2. 2020年教师信息表
普宁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